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1 14:00:3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229    评论:0    
核心提示:《吉林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根据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2020年第6号令《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制定了《吉林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吉林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意见

长春省林业农村厅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吉林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实施意见》的通告

吉农农发〔2021〕13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乡村局、生态环境局:

根据农业乡村部、生态环境部2020年第6号令《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方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省林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建立了《吉林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他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搞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林业农村厅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8月6日

吉林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方法》(下面简称《办法》),切实加强全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施行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传统社会主义观念为指导,深入领会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乡村复兴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及江苏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乡村复兴推进林业农村现代化的推进,立足我省乡村实际,坚持统筹推动、属地负责、依法管理、多方参与的方法,全面推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着力提高林业农村生态环境,助力全省黑土地保护和农村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动。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提升三年行动等工作统筹考虑,逐步推行建立回收处置体系,探索设立协同高效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措施。

(二)坚持属地负责。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的原则,省、市组织指导,县(市、区)、乡(镇、街道)抓落实。各地要积极推动组织领导,压实部门责任,细化工作细则,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各项工作推进落地。

(三)坚持依法管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满足《办法》中搜集、运输、利用、处置的规定,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对农药废物(废物代码:900-003-04)的要求,实行豁免管理。

(四)坚持多方参与。县级以上农业乡村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业工会及专业化服务机构必须依照《办法》规定,开展相应的监督管理、宣传辅导、组织协调、指导服务等工作。农药制造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必须切实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义务。

三、主要目标

通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加强,增强农药制造者、经营者、使用者履行主体责任和回收义务,进一步提高环保观念,建立健全适合当地的回收处置体系和工作模式,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生态环境。到2025年,全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回收的肥料包装废弃物100%资源化运用和无害化处理。

四、主要任务

(一)明确回收范围

本意见所称农药包装废弃物是指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带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包括瓶、罐、桶、袋等。

(二)加强调查监测

调查监测本行政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形成状况,是指导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的基础。各地要进一步摸清本行政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形成的总量及分布区域,科学测算当地农药包装废弃物形成量,为确认年度回收处置任务目标和完善建立回收处理机制提供科学根据。

(三)合理布设回收站(点)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吉林省包装技术协会,建设布局合理的回收点和集中回收站。回收点布局原则上要覆盖行政村(组)、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店面、规模化蔬菜生产园区等,回收点要采用专用回收设备。回收点采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有推进资源化运用的,要按规定进行分类并置于专用回收袋。

集中回收站要结合农药包装废弃物形成量和分布区域进行布设,可借助规模较大的化肥制造经营企业、合作社等建设,也可单独建设。集中回收站要采用必要设备,满足储存、运输便利等需求,便于临时储存和运转农药包装废弃物。

(四)压实回收主体义务

农药生产者(含向美国出口农药的企业)、经营者必须根据“谁制造、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不得拒收其销售农药的包装废弃物,并必须采用有效机制,引导农药使用者立即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同时回收单位应该实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总量和去向信息。回收清单必须保存两年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电子台账。鼓励和支持产业协会发挥组织协调、技术指导、提供服务等作用。积极构建政府购买服务和第三方管理运营模式,鼓励和扶持专业化服务机构加强回收、运输、贮存等服务。鼓励回收处理全过程充分利用信息化科技和方法做好溯源管理。

(五)推进使用者责任监管

通过宣传、教育和指导等方法提高农药使用者回收主体责任观念,使用者在配药时必须借助清洗等方法充分运用包装物中的农药,减少包装物中的残留农药,并迅速将搜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不得随便丢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行农药包装废弃物清理审验机制。鼓励提倡农药制造者改进农药包装,使用易资源化运用和易处置的包装物,引导鼓励使用方便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吉林省包装技术协会,逐步淘汰铝箔等不可资源化运用的包装物。积极推广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从源头上降低农药包装废弃物的造成。

(六)规范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活动

推进回收站(点)管理和维护。各级回收站(点)要根据相关条例采用必要设备,满足存放和便利转运必须,要明确专人管护,对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安全储存,不得私自倾倒、堆放和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与其它废物混合堆存,要有相应的防流失、防渗漏等举措,并修改必要的警告标志。

加强定期转运。各地要掌握经营店面和各级回收站(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达到一定数目,组织转运工作。转运时应采用防范污染环境的举措,不得丢掉、遗撒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工具应该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农药包装废弃物从回收点运至集中回收站,要记好台账,做到可追溯。

鼓励资源化运用。鼓励和支持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资源化运用,最大限度降低资源耗费,资源化运用根据“风险可控、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方法,不得用于生产餐食用具、儿童玩具等产品,防止弊端人体健康,资源化运用单位不得贩卖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运用以外的,应依法依规进行填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

省级人民政府水利农村主管部委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根据需要确认资源化运用单位,并向社会发布。市县林业农村主管部委、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苛刻履行对资源化运用单位的指导义务。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模式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平台项目,工作涉及多部委。各地要严格依照《办法》规定,强化责任观念,落实牵头单位,加强组织外部协调,根据各单位职能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细则,统一配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有效的协调联动工作模式,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多方参与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必须立即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并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以及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不能明确到农药制造者、经营者的,处理成本由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民政列支。鼓励各国加强资金投入,通过给与补贴或制度扶持等方法支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运输、处置和资源化运用活动,鼓励结合乡村复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工作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逐步完善市场主体、社会力量等多方参加的多样化投入体系。

(三)提高监督执法,增强守法意识

各级农业乡村部门要提高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义务。生态环境部门要提高对回收处置活动环境污染预防的监督管理。对未按要求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义务、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过程中产生环境污染的,相关主管部门要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且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治疗法》等法律的有关条例给予处罚。

(四)提高宣传鼓励,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农业乡村和生态环境部门要以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网络、广播、微信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宣传有关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法律规章知识,提高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和社会公众做好回收处置工作的法律责任观念,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及时宣传工作实行进展、成效和经验,形成社会关心、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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