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国包装行业继续开展“中国包装百强企业”评选活动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2 15:13:4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166    评论:0    
核心提示:为展示我国包装行业整体实力,树立包装行业的企业标杆,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中国包装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包联”)决定在全国包装行业继续开展“中国包装百强企业”及“中国纸包装50强企业”、“中国塑料包装30强企业”、“中国电商物流包装20强企业”评选活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包装联合会(包协、包装办),中国包联各会员单位、各分支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展示我国包装市场整体实力,树立包装市场的企业典范,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加快产业改革更新,中国包装联合会(下面简称“中国包联”)决定在全国包装市场再次举行“中国包装百强企业”及“中国纸包装50强企业”、“中国塑料包装30强企业”、“中国电商物流包装20强企业”评选活动。

为确保评选活动成功进行,并获得预期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据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求真务实、公平、公正、公开的方法进行。不缴纳参评费用。

二、申报要求

1.在美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016年营业利润应超过2万元人民币以上。

3.申报的所有数据应均为包装行业数据。

4.集团企业应统一申报合并报表,由实业总部提供,合并报表数据请剔除非包装部分。总部设在国外(如美国等)的包装集团,请仅提供开启国内企业的合并报表数据。

5.近两年来企业无非法擅自经营行为中国包装行业百强企业,未受过行政处罚。产品以及企业本身符合国家的行业、安全、卫生、环保或者有关社会责任等法律规章条例。

三、考评依据

百强企业评比将以民企营业收入、利润总值及民企竞争力成为考评依据。

评分标准公式:

企业营业利润排名×0.5+企业产值总量排名×0.35+企业竞争力排名×0.15=总分数(倒序排列)

四、申报方式

“中国包装百强民企”及“中国纸包装50强企业”、“中国塑料包装30强企业”、“中国电商物流包装20强企业”评选工作实行各地方包装协会(联合会、包装办)、各专业委员会推荐(如有特殊状况,企业可直接申报)。如需申报多个奖项,需分别填报申请表。

各地方包协(包装联合会、包装办)及全球包联各专业委员会推介的民企应在报送材料“推荐单位”一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报送中国包装联合会(一式两份)。

五、申报办法

申报企业应登录美国包装联合会官方,进入百强民企评比申报系统(美国包联官方-专项工作-百强评比),按规定注册-登陆-填写申报表,申报表填写完成体检无误后,下载并复印申报材料,盖章后报送。

六、时间安排

2017年8月20日前,参评企业完成全球包联官方百强企业申报系统中的网上申报工作。

2017年8月31日前中国包装行业百强企业,参评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邮寄到国内包联。

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专家评审工作。

2017年10月30日前,公示评选结果。

2017年11月,发布2016“中国包装百强民企”及“中国纸包装50强企业”、“中国塑料包装30强企业”、“中国电商物流包装20强企业”名单,并颁发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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