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合格的产品,被罚款0.18万元!

   发布日期:2023-09-22 00:51:4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64    评论:0    

 

云南元江某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

不合格的产品案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对全市辖区内生产领域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进行监督抽查,经抽样送检,云南元江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标注净含量245ml/瓶的果汁饮料,平均实际含量239.7ml/瓶,净含量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构成了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合格的违法行为,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800.00元。


▍来源:账上玉溪 玉溪人民政府网

▍编辑:陈家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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