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过度包装!昭通市市场监管局“双节”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3-09-26 18:41:0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16    评论:0    

中秋、国庆佳节临近,为营造绿色、环保、节约资源的可持续消费环境,推动节日消费、节日文化返璞归真,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月饼、茶叶等节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广大消费者拒绝过度包装,践行绿色消费。

一、广大生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的规定,依法依标生产经营,确保国家强制性标准顺利实施。

二、生产者要严把包装关,将产品质量放在首位,在品质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生产工艺水平,规范商品包装、科学定价、合理营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实惠产品。

三、销售者要严把进货、采购关,坚持月饼、茶叶类产品大众食品属性,自觉抵制食品过度包装,合理制定月饼、茶叶类产品价格,维护市场良性竞争环境,让消费者更满意、市场更规范。

四、广大消费者应树立科学、理性、绿色的消费观念,拒绝为过度包装买单,主动选择包装简约适度、绿色环保、可循环利用的产品。不过分追求“奢侈”“高端”“名贵”食材,让月饼、茶叶类产品消费回归传统文化本源。主动索取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一旦发现商家有违反新国标规定的问题线索,可通过12315热线电话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温馨提醒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规定:
粮食及其加工品、月饼及粽子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含茶叶及其制品)不应超过四层;
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
月饼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
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下的月饼,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
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15%。
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即为过度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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