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并结合结合我省实际陕西省包装技术协会,陕西省2023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坚持两级评选。 为开展评选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陕西省提名的项目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办法》和《通知》的相关要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网站:)。 同时,一般应近五年内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在抢占科技前沿、突破卡点技术、填补国内外空白,或为我省产业发展做出贡献。 有突出贡献的可以参加评选。
2、选拔和集中管理
省教育厅负责省级高等学校的初选; 省科学技术厅负责陕西省中央企业、科研院所和省级科研单位;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省属国有企业负责; 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组织初选自己的。 各市科技局负责本地区所属单位的初选。
有关部门组织初选后陕西省包装技术协会,省科技厅统一对全省初选项目进行第二次评选。 确定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以省政府名义提名。
3、时间要求
各单位于2023年12月25日12时前将初选项目报送省科技厅。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办公室:刘彦军,电话:029-
省教育厅科技处:邢晓静,电话:029-
省国资委创新部:王一凡,电话:029-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3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