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宝安区环评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14 06:00:1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电机之家    浏览:14336    评论:0    
核心提示: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宝安区环评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宝安区环评技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宝安区环评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宝安区环评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ZDL2020333308(CLF0120SZ01ZC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96号环保水务大楼222

联系方式:温小姐 0755-299677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汤小姐 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10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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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14日 10:00 至 2020年03月26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宝安区环评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ZDL2020333308(CLF0120SZ01ZC05)

二、采购项目名称:宝安区环评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100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宝安区环评技术咨询服务(最高限价:100万元)

(二)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采购宝安区环评技术咨询服务1项

(四)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五)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深圳市财政局。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由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可于 2020年03月14日10时00分至2020年03月26日09时30分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cgzx.sz.gov.cn/)”报名参加投标,并可在网站相应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投标应在网站的“应标管理栏”中点击“确认邀请”。网上响应投标后但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距投标截止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后点击“拒绝”或“撤销”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本项目开标时间之前上传到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cgzx.sz.gov.cn/)”,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请注意电子投标文件的容量,容量过大的文件将被系统拒绝。

九、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6日09时30分,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十、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D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03月14日至2020年03月20日止。

十二、质疑期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二部分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十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一)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http://cgzx.sz.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二)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汤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10

邮编:518040

邮箱:cailiansz@126.com

(二)采购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96号环保水务大楼222

联系人:温小姐

联系电话:0755-29967788

邮编:518000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3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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