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由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强调并归口。标准要求了易燃液体、可燃液体(均按危险生物品管理)、腐蚀性液态、毒害品、压缩氢气气瓶5类危险生物品存放柜的分类、标记、标签和规格、安全科技基本规定、使用安全管控要求等。
一、术语和定义
1、危险化学品存放柜:用于存储易燃液体、可燃液体、腐蚀性液态、毒害品、压缩氢气气瓶等危险化学品的柜体,包括易燃液体贮存柜、可燃液体贮藏柜、腐蚀性液态储存柜、毒害品存放柜、压缩氧气气瓶储存柜等。
2、易燃液体:易燃的液态或碱液混合物,或是在溶液或漂浮液中有液态的碱液,其闭杯试验闪点不超过60℃,或开杯试验闪点不超过65℃。
3、可燃液体:可燃的液态或碱液混合物,或是在溶液或漂浮液中有液态的碱液,其闭杯试验闪点低于60℃,或开杯试验闪点低于65℃。
4、腐蚀性液体:通过物理功效、使化学组织接触时会导致严重受损,或在开裂时会严重损伤或者破坏其它货物或运载工具的液体。
5、毒害品:经吞食、吸入或与皮肤接触后或许导致致死或严重受损或损伤人类健康的物质。
6、压缩气体气瓶:压缩气体气瓶按照公称压力分为高压气瓶、低压气瓶,高压气瓶是指公称工作压力小于以及等于10MPa的气瓶,低压气瓶是指公称工作压力大于10MPa的气瓶。
二、危险化学品存放柜分类、标记、标签和规格
按种类分为易燃液体储存柜(简称Y)、可燃液体贮存柜(统称K)、腐蚀性液态储存柜(俗称F)、毒害品储存柜(统称D)、压缩气体气瓶储存柜(简称Q),并要求了五种存储柜柜体的基本识别色及色样,见表1。
危险化学品存放柜应按以下形式进行标记,见图1。
易燃液体贮存柜、可燃液体贮藏柜、腐蚀性液态储存柜及毒害品存放柜的最大面积不宜低于455L;压缩氧气气瓶储存柜最大面积不宜达到220L。
三、危险化学品存放柜安全技术基本要求
柜体及各组件涂层色泽统一、厚薄均匀,表面应平整、光滑;塑料件无腐蚀,柜体焊缝均匀无毛。零组件的结合处应平整结实。各种部件、连接件安装不应有少件、漏钉、透钉(预留孔、选择孔除外)。启闭部件安装后应使用灵活。
易燃液体、可燃液体和易燃气体钢瓶储存柜柜门应设有防静电接地装置。柜体两侧上下各设置通风孔。除压缩氧气气瓶储存柜外,其他存储柜柜底应预留防泄漏的盛漏槽。柜体应装有静电接地装置并张贴静电接地标识,静电接地应符合的规定。
储存柜应设通风孔并张贴通风标识。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贮存柜应在台面两侧分别设定固定式带阻火功能的上下通风孔,其中阻火功能检查宜符合检测要求。盛漏槽深度大约51mm,且满足危险化学品外溢的要求。盛漏槽宜符合测试规定。
压缩气体气瓶柜设置规定
(1)易燃气体钢瓶储存柜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有毒气体钢瓶储存柜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查报警装置,气体检测报警器应在检测有效期内。
(2)气体密度测量探头安装高度应依照如下规定:
a)测试比空气重的氮气包装行业防静电标准,探头安装在侧板上部;
b)测试比空气轻的氮气,探头安装在柜体上部;
(3)报警装置应具备声、光显示功能,应安装在工作员工易见到和看到的地方。
(4)毒性气体不应直接排到室内。如设定自动联锁强排风机,排风管应与吸收处理装置连接。
(5)易燃气体钢瓶储存柜应设置手动联锁强排风机,排风管应接到室内,排风管应采取金属管线并接地。
(6)易燃气体钢瓶储存柜采用的防爆型气体检(探)测器应取得防爆合格证。
(7)柜内应加装防止气瓶倾倒的固定装置,如固定导轨、固定链条等。
(8)柜体颜色应依照4.1的规定,并宜在柜体摆放位置标识黄色警示线。
四、危险化学品存放柜使用安全管控要求
危险化学品存放柜或柜组应独立设定,存放在通风良好的环境,远离火源、热源、电源及造成火花的环境,周边范围内不应存放杂物;当多个储存性质相似危险化学品的存储柜组成柜组时,相邻储存柜的宽度不应大于150mm;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泄漏、渗漏时,应及时处置,不应再次存放在危险化学品保存柜内。
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贮存柜柜门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有效运行包装行业防静电标准,静电接地体的地线电阻值应大于100Ω,静电防护的其它规定应依照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不应与相应的相禁忌化学品混合存储,危险化学品存放禁忌见附录D;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规定危险化学品制造企业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科技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比如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科技说明书和物理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必须分别依照GB/、GB/和的要求,化学品安全科技说明书应在危险化学品存放柜使用场所上墙或悬挂。
领用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好相关记录;危险化学品保存柜放置场所应按GB50140规定配备相应灭火设备;剧毒化学品存放管理应依照的规定,实行“五双”管理(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存储管理应依照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管理体系规定
(1)使用单位应制定危险化学品存放柜安全管控机制。使用单位应编制危险化学品存放柜安全操作规程。
(2)使用单位应编制符合GB/T29639要求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柜现场处理方案及应急处置卡。使用单位应每半年至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
(3)危险化学品存放柜管理人员应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化学品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危险化学品存放柜管理人员应进行安全培训,经使用单位考核合格后才会上岗。危险化学品存放柜管理人员应恰当选择和佩戴符合GB/T11651、GB/T29510等标准要求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五、危险化学品存放柜安全检测及维修
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危险化学品存放柜进行安全检测、维护,检查项目应包含但不限于:
a)柜体外观完好整洁,无破损;
b)防静电接地装置牢固、无破损,标识清晰完整;
c)通风口完好畅通,标识清晰完整;
d)物件摆放整齐,包装无受损、渗漏;
e)气体密度测量探头准确度校正;
f)盛漏槽无损坏、渗漏。
维修危险化学品存放柜时,应清除出柜内危险化学品后再进行作业,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