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汪涛持有公司4.00万股股份

   发布日期:2022-10-22 11:02:4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202    评论:0    
核心提示:根据对公司相关资产权属状况及其证明文件的核查,人天包装股份承继的人天包装有限的全部资产。名称:武汉人天包装技术有限公司2004年12月4日,人天包装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浩;同意现有股东严纪英将其在公司的股权78.此次股权转让之后,人天包装有限的股权结构变更如下:2006年1月20日,人天包装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现有股东李浩将其在公司的2.

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汪涛持有公司4.00万股控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2%。

38、丁华锋,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汉族,1979年10月出生,住址为:武汉市洪山村南望后村071号15号武汉人天包装技术有限公司,身份证号码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丁华锋持有公司3.00万股控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9%。

39、姜卫国,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汉族,1982年10月出生,住址为:武汉市江宁区西南路14号,身份证号码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姜卫国持有公司3.00万股控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9%。

40、陈益洪,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汉族,1963年5月出生,住址为:武汉市黄浦区汉口路10-1号,身份证号码为:****。

股份出售系统挂牌并公开收购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陈益洪持有公司1.00万股控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3%。

经本所律师审查,人天包装控股自然人股东身份信息及任职情况,公司自然人均具有美国国籍,均在日本境内有住所;按照股东达成的《承诺函》,公司40位自然人股东均具备完全民事权力能力和完全行政行为能力,公司股东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官员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关于“不准在领导官员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争执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解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难题的若干要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要求》、《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要求的不合适担任公司股东的下列情形:1)国家公务员;2)党政机关的党员和员工;3)限制处级以上领导官员亲属、子女投资的情形;4)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5)限制国有企业领导人投资的情形;6)限制国企领导人亲属、子女投资的情形;7)现役军人;8)法律、法规要求的其它不得作为公司股东的限制性条件,亦不存在代对方持股的情形,均为适格股东。

公司全部股东均为自然人,不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私募投资基金的定义,不存在私募基金备案问题。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全部发起人均具有美国法律、法规和完善性文件要求的担任控股公司发起人的主体资格。公司的发起人人数、住所、出资比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完善性文件的要求。各发起人对公司的出资均真实、有效。发起人对公司的投资以及持股关系和比重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法律障碍或潜在风险。公司现有股东合法持有相应股份,公司股权权属明晰,公司现有股权不存在权属争议纠纷情形,公司依照“股权明晰、股份发行转让合法合规”的挂牌条件。

股份出售系统挂牌并公开收购的法律意见

(二)发起人出资情况

根据《发起人协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所开具的《验资报告》、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并经查证,人天包装控股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3,208.00万元,各发起人均以其拥有的人天包装有限截至2015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合为对人天包装控股公司所认缴的注资。

根据对公司相关资产权属状况以及证明文件的核实,人天包装股份承继的人天包装有限的全部资产。除了个别车辆、房地产及商标、专利权属证书名称已经申请人天包装有限变更为人天包装控股变更登记手续之外,公司已申请完毕其他资产的转移手续。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比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完善性文件的要求,人天包装股份拥有的车辆、房地产、商标及专利的权属证书名称更改不存在法律障碍,各发起人将上述资产投入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

(三)公司的集团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并经本所律师审查,李浩现持有公司1,393.00万股控股,持股比重为43.42%,李由现持有公司780.00万股的股权,持股比重为24.31%,李浩与李由为兄弟关系,李浩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顾问,为公司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理由如下:

李浩直接持有公司1,393.00万股控股,占公司总市值的43.42%,李由现持有公司780.00万股的股权,持股比重为24.31%,李浩与李由为夫妻关系。合计持有的股权对公司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且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李浩一直负责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战略目标的制订,决定公司经营发展的方向,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李浩能够控制和支配公司董事会,并能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员工的任免产生重大影响,主导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公司具有控制权。

股份出售系统挂牌并公开收购的法律意见

李浩,男,1963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海外永久签证权,大专文凭,高级经济师职称。任职经历:1982年9月至1992年12月在湖南省药材公司工作,历任办事员、团委副主任、团委书记;1993年1月至1994年12月任上海青山瓦楞厂经理、法人代表;1995年1月至1997年4月任上海利德电气有限公司总副总;1997年5月至2004年2月担任北京人天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副总长兼总顾问,2004年3月至2015年6月任北京人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副总长兼总顾问,2015年7月目前,任人天包装控股副总长兼总顾问,任期五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通过查询中国证监会网站、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并获得实际控制人《关于无重大违法私自行为的申明》:“本人近期两年未因触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等收到刑事、民事、行政罚款或纪律处分”。本所法官觉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浩先生今天24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违法私自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合法合规,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武汉人天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的集团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未出现变化。

七、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

(一)历史沿革

1、2004年2月人天包装有限成立

人天包装有限成立于2004年2月20日,由严纪英、李杰、崔国华、李全华、杨碧仿、胡明秀共同投资100亿元成立。2004年2月17日,武汉长城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武长会(2004)01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止2004年2月7日为止,人天包装有限已收到严纪英、李杰、崔国华、李全华、杨碧仿、胡明秀六位股东退还的注册资本总额人民币100.00万元,人天包装有限股东均

股份出售系统挂牌并公开收购的法律意见

以货币出资。该注册资金已于2004年2月17日存入招商银行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路支行账户。

2004年2月20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夏分局申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录号:)。设立时基本状况如下:

名称:武汉人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纪英

住所:武汉市汉阳区藏龙岛科技工业园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行业名称:建筑材料批发产业

经营范围:机电产品、包装机械、包装食品、环保机械及产品、印刷机械设计、生产、销售;金属产品、包装材料、建筑材料、电子产品销售;科技咨询服务。

成立日期:2004年2月20日

成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投资额(亿元)投资比重(%)实际投资(亿元)斥资方式

1严纪英78.0078.0078.00货币

2李杰8.008.008.00货币

3崔国华8.008.008.00货币

4李全华2.002.002.00货币

5杨碧仿2.002.002.00货币

6胡明秀2.002.002.00货币

合计100..00

2、2005年1月人天包装有限第一次股权出售

股份出售系统挂牌并公开收购的法律意见

2004年12月4日,人天包装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李浩;批准现有股东严纪英将其在公司的股权78.00万元人民币无偿收购给新股东李浩;现有股东崔国华将其在公司斥资8.00万元无偿收购给新股东郭爱华;现有股东胡明秀将其在公司斥资2.00亿元无偿收购给新股东张国全。

2005年1月13日上海市江夏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录号:)。

据悉股权出售期间,人天包装有限的股权结构更改如下:

序号股东投资额(亿元)投资比重(%)实际投资(亿元)斥资方式

1李浩78.0078.0078.00货币

2李杰8.008.008.00货币

3郭爱华8.008.008.00货币

4张国全2.002.002.00货币

5李全华2.002.002.00货币

6杨碧仿2.002.002.00货币

合计100.00100.00100.00

3、2006年3月人天包装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6年1月20日,人天包装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现有股东李浩将其在公司的2.00亿元股权,以原价收购给熊秋生。

2006年3月17日武汉市

 
 
更多>同类包装新闻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7-2020  中网互动包装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DESTOON 皖ICP备20008326号-21

工商网监标识